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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ch 25, 2026

【ETO案|36】 袁松彪強烈否認有收錢   斥主控「將人性變醜」

倫敦經貿辦間諜案,首被告袁松彪第三日作供,繼續接受主控御用大狀Duncan Atkinson盤問。袁被疑質在追債事情上,他並非僅是傳話人,負責監控的衞志樑一直有向他滙報,衞多次收到錢後更將部分得益轉了給他。袁強烈否認有收錢,解釋與衞的錢銀往來是因為對方想避稅,更直指主控將人性變得醜陋(You are making people looking ugly),強調自己是幫朋友。

袁今天供稱,2023年5月,他與次被告衞志樑同在香港,他將衞介紹給前同袍,因他對衞這個「香港仔」可以在英國任警司感到自豪。此時衞認識了退休警司孫華興及退休警卓永祥。袁指,同年12月卓找他協助,指孫華興的朋友、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創辦人鄒田甜被員工鄺文琪偷去逾億元,想透過袁聯絡衞,尋找身在英國的鄺文琪下落。而衞在接下工作後,因怕直接聯絡卓會冒犯或得失他人,要求袁協助做中間人。袁強調整個過程他只是卓跟衞的傳話人。

◾主控質疑袁不只傳話

主控Atkinson質疑,在2023年5月後,卓、孫及衞之間私下已有聯絡甚至見面,不用透過袁傳話。袁則解釋指,在香港的文化,如果他介紹了某人給朋友認識,而朋友繞過他去跟某人談工作,這是不禮貌的事,因此卓永祥純粹因為禮貌,在找衞工作前先聯絡袁,而卓的工作其實也是代表孫華興提出的。他並不知道雙方在12月時已私下聯絡見面。主控問袁,雙方見面聯絡是否要經他批准,袁說不是。

主控問袁,2024年1月17日衞的香港戶口收到卓第一筆酬勞8萬元後,為何衞會在同日將3萬元轉帳到袁的香港戶口。袁解釋指衞因為想避稅,所以用香港戶口收錢,但他的香港戶口不能轉帳到海外,於是找他協助,先由衞的香港戶口過數到袁的香港戶口,袁再將錢轉到英國,然後轉回給衞。

◾「你是為香港當局服務」

主控問為何衞收到8萬元,但只轉帳3萬元,其實這筆是否衞給他,作為感謝他介紹工作的費用。袁斷然否認,再指如果自己要收錢,他會直接向卓收,指卓是他認識逾30年的朋友,不用透過衞收錢,他更直斥主控:「你將人性變得醜陋,我們是朋友(You are making people looking ugly, we are friend.)」。惟主控補上一句 : 「你是為香港當局服務。」袁否認。

主控又質疑,在尋找鄺文琪的過程中,衞全程跟他滙報,有時兩人通話未幾,便顯示衞透過內政部的電腦系統,搜尋鄺文琪及其兒子,以及胞弟的入境資料。袁則解釋當時正籌備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訪英,衞的公司負責貼身保安工作,該段時間雙方有頻密的通話亦不足為奇。

◾袁指因「八卦」追問追債行動

主控問袁,2024年4月30日「追債小組」行動當日,為何他從中午起不斷聯絡衞志樑問行動進展,袁指一來當日原定打算跟孫華興及卓永祥食晚飯,二來只是出於「八卦」,想知道他們的行動是否順利。

對於追債手段,袁指自己曾經問過衞志樑,在英國由私人公司去尋找債仔是否合法,衞指這是很平常的事,而他的公司之前也做過很多次類似工作。至於衞如何找到鄺的地址,他只知循市政府或水電煤公司登記搜尋,而衞亦只叫他放心,不用理會,所以他並不知情,亦是到很後期才知他們用上倒水、強行入屋等小孩手段。

◾獵狐行動目標要押鄺文琪回港?

在盤問下,袁指自己當初不知道債主叫鄒田甜,也不知道鄒曾接觸俗稱獵狐辦的中國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,更不知道涉及獵狐辦主任雷浩。主控再問袁,是否早已得悉行動「目標是要送鄺文琪回香港(the object was to get Monica back to Hong Kong)」,袁否認知道一切。

主控亦質疑袁松彪指不知道衞志樑是邊防人員的供詞,包括衞曾告知袁,自己將做BNO政策顧問;袁指衞當時告訴他,將被借調去內政部處理特別項目,但袁的理解衞仍是警員,他也重申不知道衞可以接觸內政部資料庫。

主控提到衞曾向袁發送訊息,稱從他的電腦查到一些BNO人士入境資料,問袁是否需要更多資料,又提到有香港人在一些印度人和非洲人協助,運錢到卡塔爾。主控問袁,看到這訊息仍不認為衞與入境事務有關嗎?袁稱衞有提及自己在機場進行反毒品行動,又指衞是一個喜歡經常向人發放很多資訊,以展示自己有用的人。

◾「主控先生,我話你知......」

主控又指衞志樑向袁松彪發送了一名人士的的護照截圖,指此人是烏克蘭右翼組織Azov Battalion的人,問袁有沒有興趣,袁跟著就寫訊息給退休總警司李喬奇。袁解釋,因為之前有報道指2019年「黑暴(black riot)」有Azov Battalion的人參與,因此他與李談及此事;法官Cheema-Grubb欲了解袁在發出訊息後有否再跟進,袁指之後曾經再致電給李。

主控問李是否想知道這人如何可以進入中國內地,指袁是想向香港及中國內地當局提供資料,袁否認。

至於另一次,李向袁提到一個在英國涉及敏感活動的人成為中國目標,袁不明所以,於是致電給李,李解釋有人借中國與西方關係惡劣,在中國借下一筆債後留在外國,再參與一些打擊中國的組織以作掩飾,令自己可留在海外,是一個熱門趨勢(popular trend)。主控問袁,李為何向他談此事,袁反問說:「點解唔得?我哋經常分享,因為佢唔係我老闆。主控先生,我話你知,佢係我朋友。(Why not? We always share because he is not my boss. Mr. Prosecutor, I told you, he is my friend.)」他並將有關資訊傳予衞,解釋指是欲與對方分享此趨勢。

及後李向袁傳上中國民運人士證人N的資料,並指明要找出N的地址、工作等等,袁將資料傳予衞。他解釋想介紹衞一些收數的工作。

🟢 到 《綠豆》 網站了解案件自2024年5月起的發展:https://bit.ly/3Oku4V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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